江苏省抗衰老学会服务会员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06-06 10:01:34  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提高服务会员工作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,江苏省抗衰老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

第二章 服务会员的原则与目标

第二条 为会员搭建服务平台,坚持“学会为主体,企业为依托,需求为导向,项目为载体,创新为核心,实效为目标”的原则,以汇聚技术、人才、项目、信息等创新要素助力科技应对老龄化产品创新驱动发展为目的,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柔性引进高端资源搭建平台,广泛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供需对接合作,指导,促进建立长效合作关系,达到提升学会助力会员单位自主创新发展的目标。

 

第三章 会员服务内容

第三条 “单位会员”服务内容

一、 围绕“单位会员”(企业)发展战略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。

二、 指导帮助“单位会员”(企业)制定发展规划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 围绕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和重点产品研发等,提供专家队伍的支持。

三、 指导帮助“单位会员”(企业)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,帮助培育自主知识产权,为企业制定技术标准搭建专家服务团队。


四、 针对“单位会员”企业的发展需求,开展技术人才培训,促进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。

五、 促进“单位会员”(企业)科技创新资源共享,助力企业转型,企业发展动能转换。

六、 依靠支撑单位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医疗资源,为“单位会员”提供医学科普知识讲座及义诊活动。必要时可提供优质的健康体检服务。

第四条 “个人会员”服务内容

一、学会建立“会员之家”,为会员提供线上线下信息交流和业务交流平台。

二、积极为会员服务,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。

三、优先推荐会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课题申报。

四、依靠支撑单位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医疗资源,为会员提供医学咨询和医学科普知识。

 

第四章 附则

第五条 本制度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第六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。